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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的通知

时间:2015-03-1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地校友会:

为了更好地促进各地校友会工作,充分发挥校友会在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互帮互助作用,根据《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评选办法》(长大校总发[2013]8号)规定,经长江大学校友总会研究决定,启动2014年度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长江大学校友总会正式注册的各地校友会。

二、评选名额

控制在各地校友会总数的10%左右(3-5个)。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评选办法》。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3月18日—4月10日)

拟申报优秀校友会的各地校友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4月10日之前提交至校友总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jdxxyzh@163.com;纸质版邮寄至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6教109室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邮编:434023)。

(二)展示阶段(4月11日—4月21日)

4月21日前,校友总会办公室将各地校友会申报材料,上传至“长大校友会会长秘书长”QQ群(群号 298600813)进行展示,征求各地校友会意见。(请各地校友会主要领导成员之前及时加入“长大校友会会长秘书长”QQ群)

(三)评审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4月30日前,校友总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2014年度“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名单。

(四)表彰

校友总会在长江大学2015年各地校友会秘书长(会长)工作会议上对2014年度“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进行表彰。

五、具体要求

请各地校友会参照《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评选办法》,按照评选程序,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做好优秀校友会评选申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校友总会联系人:赵长勇:18986662890、张旭:18986662899

联系电话:0716-8060050

传   真:0716-8060089

附  件:

     1.《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评选办法》

     2.《长江大学优秀校友会申报表》



长江大学校友总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