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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5届毕业生中选聘兼职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时间:2015-05-2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强化校友联络工作,促进校友与母校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拟在2015届毕业生中选聘若干兼职校友联络员,配合学校、各学院以及各地校友会开展校友联络工作。

   一、兼职校友联络员的义务

   1、关注本班同学去向,及时更新班级通讯录,定期将变更信息反馈至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及所在学院;

   2、关注本班同学发展情况,反馈相关信息;

   3、组织本班级、年级校友聚会,并配合学院做好接待和宣传报道工作;

   4、带头并动员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长江大学各地校友会活动。

   二、兼职校友联络员的权利

   1、获得校友总会颁发的聘书;

   2、优先获得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友通讯》电子版等;

   3、优先受邀参与长江大学校友总会、所在学院及各地校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4、优先获得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及各地校友会组织活动的最新信息。

   三、兼职校友联络员聘任条件

   1、热心校友工作,责任心强并乐于为校友服务;

   2、群众基础好,在班级或年级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3、有良好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稳定,联系方便。

   四、兼职校友联络员管理办法

   1、长江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每年定期与校友联络员联系,了解其工作开展以及相关信息变更等情况;

   2、对于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兼职校友联络员的校友,经校友总会办公室同意可解除聘任,同时可向校友总会办公室推荐其他校友接任联络员工作。

   五、兼职校友联络员选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1、采取个人申请或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批准,校友总会聘任的方式;

   2、原则上每班招聘1名兼职校友联络员,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名额;

   3、6月5日前,2015届毕业生个人或毕业班级向所在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6月9日前,各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将审核拟批准的兼职校友联络员汇总表发送至校友总会电子信箱:cjdxxyzh@163.com;

   4、6月12日前,校友总会办公室召开2015届毕业生兼职校友联络员聘任大会,颁发聘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716-8060050  18986662899

   长江大学校友总会

   2015年5月26日

  附件:长江大学校友班级联络员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