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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年“一束光学工奖” 资深班主任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校友:

根据《长江大学“一束光学工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44号)和《关于开展2025“一束光学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请广大校友积极推荐资深班主任候选人,由校友总会初评后推荐至“一束光学工奖”评审委员会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曾经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职工。

二、推荐人数

不超过2人。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学校,深受学生尊重和喜爱。

2.任职要求

曾从事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8年的教职工,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广大校友好评并由校友联名推荐。

3.工作业绩(满足其中之一)

1)潜心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

2)以生为本、立德树人,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育人实效突出,在育人实践方面有典型工作案例;

3)在组织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工作中,敢于担当作为,在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中或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做出突出贡献;

4)所带年级(本科生班级)学习风气浓,行为习惯好,安全意识强,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学生外语过级率、就业率、升学率等与学风建设相关指标名列全校(年级)前列;

5)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所指导研究生(团队) 思想素质好,学习氛围浓,协作意识强,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荣誉)。

(二)具有参评资格的人员取得以下任一项成绩(荣誉),可放宽任职要求

1.获评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或“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

2.因从事学生工作获得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3.获得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以主持人身份获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发布评选通知,校友推荐。

(二)自主报名

由校友联名推荐,推荐的校友班级不少于2个(同年级同专业按1个班级统计),每个班校友不少于8人,推荐材料于612日前发至邮箱:cdjjh@yangtzeu.edu.cn

推荐材料:

1.《长江大学“一束光学工奖”参选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

2.《“资深班主任”联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

3.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或工作实绩总结,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初评

校友总会根据参选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初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并将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典型事迹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620日前推荐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资格复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并报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备案。

(五)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织择期组织开展综合评审,结合参评对象从事学生工作取得的相关业绩,确定拟奖励人员名单。

(六)公示表彰

评审委员会将拟授奖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

五、其他说明

(一)同一候选人如连续两年参评但未获评本荣誉,如无新的相关突出业绩,原则上从第三年起的三年内不再推荐参评。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现职中层干部可以参与评选,获评者只获得相关荣誉,不发放对应奖励。当年获得“新锐管理服务奖”“任大龙奖教金”的管理服务人员和教师不再参评“一束光学工奖”。



附件1:长江大学“一束光学工奖”参选资格审查表

附件2:“资深班主任”联名推荐表



长江大学校友总会

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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